關於
國民年金
/ 喪葬給付
關於國民年金補助
喪葬補助
國民年金是給 25~65歲、有戶籍、沒有參加其他保險(勞保、農保、公保、軍保)的人 的社會保險。只要平常有繳國民年金,在死亡時,可以申請 喪葬給付(一次領),家屬也可能符合 遺屬年金(按月領) 的資格。
- 勞保局提供的「喪葬給付」和「遺屬年金給付」說明,協助大家了解權益!
一、喪葬補助(一次領)
▸ 誰可以申請?
不是遺屬,而是 「支付喪葬費的人」 可以申請。
必須符合兩條件:
往生者是在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內
往生者是 65 歲以前死亡
▸ 可以領多少?
給付公式:
當月國民年金投保金額 × 5 個月
目前月投保金額調整過:
111 年以前:17,280 或 18,282
112 年起:19,761
舉例:
例子 1:112 年死亡 → 用 19,761 元 × 5 = 98,805 元
例子 2:111 年死亡 → 用 18,282 元 × 5 = 91,410 元
▸ 多久內要申請?
5 年內都可以申請
超過 5 年就不能補發。
二、遺屬年金(每月領)
若往生者符合下列情況 → 「當順位遺屬」可請領:
在 國保期間死亡
領國保「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」期間死亡
65 歲以上但還沒請領老年年金就死亡
▸
遺屬的領取順序(很重要)
順序一定要照規定,不可跳順位。
- 配偶、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孫子女
- 兄弟姊妹
⚠ 重點:
只要前一順位有人存在(即使沒繳保費、沒資格領、已放棄)
後順位「完全不能領」。
第一順位要怎麼才符合請領?
- 配偶:年滿55歲、婚姻1年以上
或年滿45歲、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
或需扶養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子女
或本人無謀生能力
- 子女:
未成年
無謀生能力
25 歲以下在學且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
(後面順位條件類同:收入不能超過基本工資、需扶養關係等)
三、申請喪葬給付需要的文件
準備好後可 郵寄或親辦:
- 喪葬給付申請書
- 死亡證明書 / 相驗屍體證明 / 死亡宣告判決書
- 戶口名簿影本(要有死亡登記日期)
- 支付喪葬費的證明(收據正本)
-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
四、申請遺屬年金需要的資料
- 遺屬給付申請書
- 死亡證明書
- 戶口名簿影本(含死亡登記)
- 符合請領資格的遺屬戶口名簿影本
- 若以「在學」「扶養」「無謀生能力」申請 → 要補充證明文件
五、快速試算喪葬給付金額
六、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給付?
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詳細補助資訊?
可以進入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」網站內容詳讀,或是詢問協助的禮儀服務人員喔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