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

國民年金

/ 喪葬給付


關於國民年金補助

喪葬補助

國民年金是給 25~65歲、有戶籍、沒有參加其他保險(勞保、農保、公保、軍保)的人 的社會保險。只要平常有繳國民年金,在死亡時,可以申請 喪葬給付(一次領),家屬也可能符合 遺屬年金(按月領) 的資格。


  • 勞保局提供的「喪葬給付」和「遺屬年金給付」說明,協助大家了解權益!

一、喪葬補助(一次領)

▸ 誰可以申請?

不是遺屬,而是 「支付喪葬費的人」 可以申請。

必須符合兩條件:

往生者是在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內

往生者是 65 歲以前死亡

▸ 可以領多少?

給付公式:

當月國民年金投保金額 × 5 個月

目前月投保金額調整過:

111 年以前:17,280 或 18,282

112 年起:19,761


舉例:

例子 1:112 年死亡 → 用 19,761 元 × 5 = 98,805 元

例子 2:111 年死亡 → 用 18,282 元 × 5 = 91,410 元

▸ 多久內要申請?

5 年內都可以申請

超過 5 年就不能補發。

二、遺屬年金(每月領)

若往生者符合下列情況 → 「當順位遺屬」可請領:

在 國保期間死亡

領國保「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」期間死亡

65 歲以上但還沒請領老年年金就死亡

遺屬的領取順序(很重要)

順序一定要照規定,不可跳順位。

  1. 配偶、子女
  2. 父母
  3. 祖父母
  4. 孫子女
  5. 兄弟姊妹


⚠ 重點:

只要前一順位有人存在(即使沒繳保費、沒資格領、已放棄)

後順位「完全不能領」。

第一順位要怎麼才符合請領?

  • 配偶:年滿55歲、婚姻1年以上

或年滿45歲、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

或需扶養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子女

或本人無謀生能力

  • 子女:

未成年
無謀生能力
25 歲以下在學且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

(後面順位條件類同:收入不能超過基本工資、需扶養關係等)

三、申請喪葬給付需要的文件

準備好後可 郵寄或親辦:

  1. 喪葬給付申請書
  2. 死亡證明書 / 相驗屍體證明 / 死亡宣告判決書
  3. 戶口名簿影本(要有死亡登記日期)
  4. 支付喪葬費的證明(收據正本)
  5.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

四、申請遺屬年金需要的資料

  1. 遺屬給付申請書
  2. 死亡證明書
  3. 戶口名簿影本(含死亡登記)
  4. 符合請領資格的遺屬戶口名簿影本
  5. 若以「在學」「扶養」「無謀生能力」申請 → 要補充證明文件

五、快速試算喪葬給付金額

勞保局網站試算工具:點擊進入 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試算

只要輸入死亡日期 → 系統會顯示可領多少。

(提醒:試算是參考,實際金額依勞保局核定為準)

六、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相關給付?

更多關於國民年金的詳細補助資訊?

可以進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內容詳讀,或是詢問協助的禮儀服務人員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