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
/ 辦理退保
關於健保認知
辦理退保
健保退保——家屬最關心的重點一次看懂
從 107 年起,只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,就可以 同時幫逝者辦健保退保通報。
家屬不用再跑健保署,省去很多往返的麻煩。
家屬在戶政事務所完成死亡除戶後,除非家屬不同意,戶政會自動通報健保退保。
健保署會以死亡當日做為退保生效日。
簡單說:家屬不用再跑健保局,戶政會自動處理。
逝者的依附眷屬(配偶、小孩等)會自動跟著轉出。
死亡當月起不再計收健保費。
眷屬必須儘快重新依附或自行投保,避免沒有健保資格影響就醫。
如果眷屬沒有自己的投保身份,需要依附到其他家人:
順位 1:配偶 或 一親等直系血親(父母、子女)
順位 2:二親等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孫子女)
順位 3:三親等以上直系血親卑親屬
若沒有可依附的人 →
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以「地區人口」身份申請加保。
🔺 若逝者是榮民:
配偶須先到健保局或公所辦退保 → 取得轉出證明後 → 到榮民服務處完成權利轉移。
📞 更多健保問題?可以直接打客服問:
市話:0800-030598 或 412-8678
手機:(02)412-8678
辦完死亡登記,健保會自動退保;眷屬只要記得儘快重新加保,就不會影響日後就醫權益。
回總覽